您现在的位置: 中国盲人钢琴调律网 >> 首页 >> 钢琴调律 >> 钢琴调律师 >> 钢琴调律师
钢琴调律师
作者:51tiaolv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2817 更新时间:2010-3-3 23:50:15
    国家职业资格5级/初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1.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工作2年以上。|5;=
2.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[
3.本职业学徒期满。
    国家职业资格4级/中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1.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.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工作3年以上。
3.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工作2年以上。
4.连续从事本工作6年以上。
    国家职业资格3级/高级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1.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.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工作2年以上,
3.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工作3年以上。
4.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工作5年以上。
5.连续从事本工作10年以上。
    国家职业资格2级/技师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1.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.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工作满3年。
3.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工作6年以上。
4.连续从事本工作20年以上。
    国家职业资格1级/高级技师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1.取得本职业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.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工作6年以上。
3.连续从事本工作25年以上。
  • 上一篇文章:钢琴调音师
  • 下一篇文章:中、高级钢琴调律师职业标准
  • 本站资源未经许可不得转载!
    文章搜索